【专题】让政府采购更透明,各地哪些好经验值得关注?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等情况影响着政府采购整体透明度。2020年,财政部开展的全国透明度评估工作中,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分值占比最大。各地究竟是从哪些方面抓好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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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让政府采购更透明,各地哪些好经验值得关注?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建设、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等情况影响着政府采购整体透明度。2020年,财政部开展的全国透明度评估工作中,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分值占比最大。各地究竟是从哪些方面抓好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的呢?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各地在提高透明度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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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山东省、西藏自治区发布了本地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其他地区也从不同方面强化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打造“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实现阳光采购和效率与效益统一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山东省、福建省依托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立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简便顺畅的操作流程和全省集中统一的发布渠道,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可通过“省政府采购网”一站式获取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全部公开信息,所有信息均可无门槛在线查阅。

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中,各省具体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记者了解到,有些省份通过完善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文本格式,确保采购信息内容完整、要素齐全;通过建立采购流程闭环管理链条,加强各环节采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的完整性、合规性、时限性等环节评估,夯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责任;通过建立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备案的预警监控,强化对合同公开备案薄弱环节预警监测。​【详细】

宁夏:百分制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信息发布占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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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331号)。《通知》指出,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86号)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17〕310号)要求,自202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合法合规性开展评估。评估工作采取被评估对象自查说明、财政部门随机抽查的方式,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评估最终得分为两方面情况评估得分之和。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指定专人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按 照每年确定的评估时间、评估对象抽取比例和范围、评估标准等 对本级各预算单位开展评估。财政部门随机抽查项目环节可以聘 请第三方评估机构,但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工作 进行严格把控,确保评估标准一致、有据可依、合法合规。各预算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开展的政府采购透明度 评估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详细】

内蒙古:建三项机制,加大电子卖场采购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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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内蒙古自治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明确采购人电子卖场采购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建立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的管理机制并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在自主选择采购方式的同时,应制定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权责清晰的电子卖场采购需求,包括采购的品目、数量、限价、技术、商务等要求;应明确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供相关产品或资料作出全部实质性响应或恶意低价竞标等行为视为无效报价情形。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其在电子卖场发布的采购公告相关内容负责。另外,采购人还应根据确认结果签订合同,及时进行合同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

《通知》还对建立采购人、供应商、运营监督的制约机制、电子卖场采购活动发生争议处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提出要加大电子卖场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具体包括:建立诚信信息公开反馈机制;建立厂商授权信息公开机制;建立价格监测信息公开机制。【详细】

山东: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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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交易信息发布内容。一是采购意向公告内容要完整、规范。要严格按照财库〔2020〕10 号文件要求,公告中的采购项目名称应当清楚明了、准确规范;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不得擅自省略、简化应发布内容。二是采购需求相关内容披露要充分、有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鲁财采〔2020〕35 号文件要求,采购需求相关内容应在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中充分体现,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安全、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应付,不得采取以封面代替正文等方式,省略应发布内容,不得以“详见附件”“详见采购文件”等名义搞虚假链接、无效链接。三是自行发布信息内容要依法、合规。除依法依规应当发布信息外,对信息发布人自行确定发布的信息,发布时应参照执行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布内容。如公开招标数额以下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论证资料可不予发布,如信息发布人自行确定发布,应参照执行公开招标数额以上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要求。【详细】

南京:透明度再提升,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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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京市财政局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多措并举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让政府采购更透明,社会监督机制更规范,营商环境更优化。

一是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在扎实做好原有的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市财政局专门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合同和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采购前的“意向”环节、成交后的“合同”环节和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环节,明确信息公开的时间、格式、内容、渠道等关键要求。【详细】

赤峰:一张表格规范政采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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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内蒙古赤峰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将纳入“全区一张网”管理,赤峰市政府采购网将同时关闭。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结合赤峰市工作实际,赤峰市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清单》(以下简称《信息发布清单》),要求财政部门、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谁实施、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信息发布清单》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上发布。不在同一媒体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内容应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上发布的内容相一致。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与“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进行对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详细】

洛阳: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严惩投标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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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处理一起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质疑案例时,经核对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被质疑供应商(项目原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比对行业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数据,发现该项目原中标人河南某物业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存在伪造,涉嫌造假情况。该公司利用伪造的证书取得加分并获得中标资格。

本次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得益于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基础上,在交易系统开通了“评标结果查看”功能。项目评审完成后,交易系统自动向投标人发送告知短信,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点击“评标结果查看”菜单,即可查看所参与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分项得分及排名情况。如果中标人在相关业绩、证书等客观评分项上得分,则其他投标人可以通过中标结果情况、相应官方网站证书查询数据进行比对和监督,如有不一致之处则可提起质疑。此举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拓展电子化交易系统功能的重要举措。充分调动了广大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投标人互相监督和社会监督,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详细】

南阳:交易信息“十公开”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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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围绕招标、开标、评标、中标等交易环节,每个环节信息关键信息、经办人员、办理时限等通过网站对公众进行全面公开。完整、实时反映项目交易情况,“弄虚造假、不良信用、量身定做”等违规行为无处遁形。一是交易主体库信息公开。全省首个公开交易主体信息,将交易主体的资质、业绩、从业人员等信息在网站对社会公开,企业资质、业绩造假难逃公众法眼;二是交易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开标时自动对参与投标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查询和公开,企业存在不良行为纪录将不能继续参加招投标活动;三是招标文件公开。全省首个将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同步在公开,企业可免费下载查看,用公开破解招标文件“量身定做”顽疾;四是评标分数公开。评标结果公示专家评分情况,投标企业可以查看投标文件各项得分情况、废标原因等,有范防范评标专家打“倾向分、感情分”,消除企业的疑虑和误解,防止了评标“暗箱操作”;五是开评标过程公开。交易场地全程直播开标过程和专家评标室评标过程,开评标过程透明化;六是保证金退还进度公开。针对企业关心投标保证金退还,网站开设了“保证金退还情况”专栏,动态显示保证金退还情况,企业可以实时查看保证金退还情况;七是交易流程公开。开设“交易流程全公开”栏目,将交易服务进度进行可视化公开,交易流程、流程责任人、办理情况、办理时限全面公开;八是不良行为公开。制定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清单,对影响公平交易的不良行为进行公开预警公示,树立尊纪守法的正确导向;九是投诉渠道公开。公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的具体科室、办公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址、监管职责等,为交易主体表达诉求标明渠道;十是专家评标行为公开。全省首个开发了“评标数字见证系统”,对评标现场音视频、专家行为、电脑桌面操作、评委交流进行实时的监控和存储,使评标现场的一举一动都处在监管部门无死角的监控范围之内,真正实现了评标过程的全程无死角、可追溯。【详细】

西宁:完善透明高效政采体系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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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西宁市财政局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制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短板,不断改进薄弱环节。一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从目前存在的“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问题”入手,建立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联动机制,5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评标试点工作。二是减轻企业负担,缓解资金压力。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有关要求,学习国内先进城市做法,通过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采购人采取预付款等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三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实现从采购预算、采购意向到采购过程再到采购结果的全覆盖,全透明,使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详细】

临沂:对症下药,严把政采信息发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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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断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实施流程再造、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主体的培训教育等工作,政府采购环境逐步优化,为各参与主体提供了公开透明的环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比较规范。”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蔡学之表示,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部分采购人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发布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为此,临沂市财政局“对症下药”,直面信息发布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在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 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同时,提出细化意见,全面开展信息发布专项检查整改活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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